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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E2020的在線評論:是否可能違反POFMA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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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最近的 GE2020 期間,人們可能已經在網上看到了某些病毒式的 whatsapp 消息或帖子 流傳的可疑內容。這些例子包括關於自動上墨筆的軼事,或者 宣佈選舉結束後將進行封鎖。這些都是謊言 通過互聯網傳輸,受《防止在線虛假信息保護》的監管,以及 操縱法 (POFMA)。


POFMA以事實陳述為中心--一個合理的人看到、聽到或 否則,感知它們將被視為對《公約》第2條所定義的事實的陳述。 POFMA的。POFMA監管通過互聯網或在互聯網上發表的所有聲明,包括社交媒體 Facebook 和 Instagram 等平臺,以及 Whatsapp 和簡訊服務 (SMS) 中的平臺。 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唐德溫(Edwin Tong)也補充說,POFMA也將涵蓋封閉式或私人 平臺,例如私人 Whatsapp 聊天組和社交媒體組。


根據《防止酷刑法》第7(1)條,任何人在作出事實陳述時,須負上法律責任,而 在新加坡境內或境外,傳達該人知道或有理由發表的聲明 認為這是對事實的虛假陳述,以及該陳述在新加坡的傳播 可能會:


1. 損害新加坡的安全;

2. 損害公共衛生、公共安全、公共安寧或公共財政;

3. 損害新加坡與其他國家的友好關係;

4. 影響總統選舉、大選、補選或公投的結果;

煽動不同群體之間的敵意、仇恨或惡意;或

5. 削弱公眾對政府的信心。


一旦確定刑事責任,個人可能會被處以最高 50,000 新元的罰款和/或 最高可判處5年徒刑。但是,對於網路媒體等非個人,處罰更為嚴厲 平臺。對於非個人,將被處以最高 500,000 $S的罰款。


在使用虛假在線帳戶或機器人傳播此類虛假信息的情況下,犯罪者 被判有罪者可處以最高10萬新元的罰款和/或最高10年的監禁。至於 非個人,最高可處以100萬新元的罰款。


部長們還可以發出「停止通信指示」或「糾正指示」 命令 要刪除或糾正的虛假資訊。他們也可能向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發出指示 以及發佈更正或停止訪問虛假陳述的在線平臺。


此外,即使人們可能不知道他們分享的陳述是虛假的,他們也可能 仍然被下達命令,以糾正或刪除此類聲明。雖然,他們不會受到刑事處罰 根據POFMA的規定,對分享此類虛假資訊、不遵守更正或停止通信負有責任 指示也會引起刑事責任。


雖然沒有人因為這些病毒資訊而被起訴,但POFMA確實在GE2020期間被使用。在 回應 SDP 的 Paul Tambyah 教授在 NUSS 論壇上發表的評論,人力與健康 各部委向The Online Citizen Asia、New Naratif、Channel News發出了POFMA更正通知 亞洲和新加坡國立大學協會。


在論壇上,引用了Tambyah教授的聲明,大意是人力部發出了 通知,沒有諮詢公共衛生醫療專業人員,勸阻僱主 派遣工人進行 COVID-19 測試。人力部和衛生部澄清說,這些指控是虛假的, 負責 COVID-19 危機的多部門工作組積極諮詢醫療機構 他們隊伍中的專業人士。


因此,在網上發佈Tambyah教授虛假陳述的新聞媒體和實體是 發出更正令,修改其職位。儘管這些實體不是原始實體 聲明的作者(聲明是引用的)。


因此,為避免違反《防止酷刑法》,對任何聲明進行自我審查至關重要 事實,在發佈到互聯網上或通過互聯網之前,個人或通過第三方獲得。這 在選舉期間尤為重要,因為聲明很容易被看作是 可能影響新加坡的安全、公共衛生、安全或引起敵意, 不同群體之間的仇恨或惡意,或第 7 節所述的任何其他後果 POFMA的。


但是,POFMA並非旨在涵蓋意見、批評、諷刺或模仿。因此,它 如果你的陳述包含你自己的意見,最好清楚地說明。


如有任何疑問或有任何其他問題,請隨時致電 8573 3317 與我們聯絡。


作者通過:

環宇國際律師事務所

21.7.202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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